校、班两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
发布日期:2010-12-21 04:19:07   作者: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德育主任、心理咨询室、年级组长、少先队、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全过程,并给予学生全方位的监护和疏导。发现学生面临的危机,及时和家长沟通,要做出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建立完善的危机干预机制,确保学生的心理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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