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卢湾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安全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0-12-21 04:10:15   作者:   
一、校长室、党支部书记室 (一)校长 1、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整体治安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作为学校法人代表与教育局局长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代表本校行政与校内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激励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3、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学校安全工作行政会议。建立健全本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预警预防机制。负有启动本校应急预案的决策权和指挥权,指导本校师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履行学校治安责任人职责。落实与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制度和运作机制。 (二)党支部书记 1、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和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督促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开展本校的安全文明和谐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支持校长施行本校治安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校长不在本校期间的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 3、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加强本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校风班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4、关心教职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以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文明和谐为目标,掌握本校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及时上报、努力化解。 (三)分管校长 1、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工作小组组长,协助校长分管本校治安安全工作。负责制(修)订本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组织本校治安安全工作的常规和专项检查整改。 2、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纲要》。抓好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教育,指导相关年级落实安全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3、负责落实学校及周边的安全常规工作。负责本校集体活动、突发事件、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消防、内保、交通、防汛防台、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组织本校师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练以及方案修订等工作。 4、落实校园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核和业务培训。执行本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四)校长办公室主任 1、协助校长、分管副校长掌握本校日常安全动态信息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2、代表校长做好本校治安安全方面的接待、联络等工作。 3、负责安排节假日和灾害性天气的值班工作,确保本校治安安全工作的落实。 4、起草或转发有关学校安全的通知、文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安全工作资料和台帐记录,做好归档工作。 (五)人事干部 1、做好本校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保管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及时清理内部资料。健全本校教职员工的安全应急网络,有利学校领导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协助分管校长,负责学校安全重要岗位人员的审核、培训登记工作。 3、协助分管校长,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处理好教职工的劳动人事制度的相关事宜。 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 (六)工会主席 1、履行教代会职责。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的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配合本校行政做好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2、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教育工会的要求和布置,加强本校工会组织安全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维护本校教职员工安全生产的权益。 3、主动关心本校教职员工及其家属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了解教工的需求,了解校园内的不安定因素,积极构建和谐校园。 4、办好教工之家。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工会小组长 1、履行工会小组长职责。关心本组教职员工及家属的生活、工作、学习,加强与他们的交流沟通。 2、做好本工会小组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本校和本工会小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检查,整改本小组安全隐患。 (八)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教工团书记 1、制订本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安全岗位职责。 2、结合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工的身心特点,配合本校党政领导抓好安全文明典型的宣传,抓好安全防范主题教育。 3、结合共青团、少先队章程,加强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制订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急预案,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三、教导处 (九)教导主任 1、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负责制订并落实本校安全教育的课程,根据各学科教学特点,规范教学要求。负责汇总安全教学资料。 2、负责制订本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任课教师、专用室管理员、教导员、卫生室保健老师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责成任课教师加强上课期间的观察、巡查和督促,规避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落实实验室、师生密集的专用室等安全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本校安全重要岗位人员的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专用室、图书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教学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负责本校教学事故的信息传递、汇报和处置。 4、落实学生出勤反馈制度。督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严格执行本校学生请假外出制度,责成保健老师做好必要的晨检。 5、掌握全校学生的体质情况。责成保健老师及时收集入学和转学新生的体质情况,将其中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告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以便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责成有关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保健老师共同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十)教研组组长 1、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制订本教研组安全岗位职责,建立本组的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各备课组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2、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本学科教学,负责检查本学科安全教育或安全防范的教案,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处置突发教学事件。 3、负责制订本学科专用室的规章制度。做好本学科专用室、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检查、整改。特别是抓好化学危险品和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 (十一)任课教师 1、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安全教育的知识、技能融入本学科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2、作为课堂教育安全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按照教学要求授课,加强教学过程中对危险的预见性,能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3、主动关心学生身心、品行和学业情况。保持课堂中异常现象发生的警惕性,及早发现、告诫、制止学生违背教学规律的行为。课后要向班主任反映情况,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教育工作。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凡必须外出开展教学的课程,要事先报告教导处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事先制订的应急预案,所有教师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5、学校或周边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执行学校应急预案的程序,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履行自己的职责。 (十二)物理、化学、科学、自然常识、劳技、计算机等学科教师 1、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工作。教案中必须明确实验的注意事项,对教学设备等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专用室规章制度,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和步骤。 2、做好课间安全工作。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巡查,一旦发现学生操作不正确或违规,应立即予以制止、耐心纠正。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做好相应保护措施。 3、做好课后安全工作。及时关闭专用室的电器设备。清点和收归实验器材和材料,对于暂不收归的教学器材,应放置醒目的告示标志。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废材料,应按照相应的安全生产要求处理。 4、加强业务培训,学会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十三)体育教师 1、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参与制订本校体育课、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运动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工作。教案中必须包含学生运动时的注意事项、场地器材的性能,包含天气变化的应对措施。例行检查场地器材,确保其安全性。了解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按规定做好相应工作。 3、做好课间安全工作。师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在准备活动中,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带领学生做好充分热身活动。加强体育教学中的讲解和示范,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学生操作不正确或违规,应立即予以制止、耐心纠正。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做好相应保护措施。 4、做好课后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把体育器材收归到安全地方,对于暂不收归的体育器材,应放置醒目的告示标志。 5、加强与教导处、班主任、卫生室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了解班级情况,交换学生体质、品行等信息。与班主任共同落实体育锻炼活动的安全防范。及时调整雨雪、高温天气等恶劣天气的教学要求。一旦在体育课、体育锻炼活动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按学校应急预案程序处理。 6、加强业务培训,学会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十四)运动队教练 1、教育每一位学生运动员熟悉和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的安全制度。 2、训练之前认真检查训练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性。认真做好训练前的热身准备,认真做好与学生运动员的沟通。 3、训练前后必须整队清点人数,了解每位学生运动员当天的体质和思想状况。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4、学校运动队训练纳入学校安全管理范围。 (十五)卫生保健教师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本校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本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参加卫生保健老师的专业培训和实战训练。负责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疾病或伤害事故实施紧急救治,陪送附近的三级甲等医院实施抢救。 3、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师生员工的健康保健知识和急救技能。开展健康保健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和红十字会活动。 4、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制度。每学期做好入(转)学学生的体检报告、疫苗接种资料的积累,掌握有特异体质、患有疾病并有潜在危险的学生情况。每天汇总学生的出勤率,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和妥善处理。一旦发现有疑似情况,必须报告校长室以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学生患病、意外伤害的个案登记归档工作。 5、加强校园巡视和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教室通风采光、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晨检、食堂和小卖部的采购、加工、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配合街道做好灭“四害”工作。 6、按照药品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卫生室的常用药品和器材的采购、入账、保管、使用、报废等工作。 (十六)体育器材保管员 1、健全体育室的管理制度,负责体育室的管理工作。做好体育器具的常规性能检验、维修、保养等工作。经常检查室外体育器材的安全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修理。 2、参加体育教研组活动,熟悉相关年级体育教育大纲,定期与体育教师交流教案中的安全事项。 3、配合体育教师做好体育课、体育锻炼活动前的器材准备和课后的器材回收工作。教育学生爱护体育设备,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 (十七)专用室管理员 1、结合各专用室的特点,健全本专用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规章制度和应急疏散通道示意图上墙。配合学校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专用室的日常管理。定期做好常规检验保养等工作。及时更换不安全设备、过期试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处理解决。按规定数量和位置配足配齐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保持专用室和走道的整洁、通风、畅通。每天上下班检查水电气和门窗的安全情况。 3、参加相关学科教研(备课)组活动,熟悉学科教学大纲。定期与学科教师交流教案中的安全事项。理、化、生学生实验课前必须与教师一起准备实验,课间必须与任课教师一起在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操作,课后做好实验仪器和试剂的回收。 4、化学实验室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八)图书室管理员 1、负责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规章制度和应急疏散通道示意图上墙。 2、加强图书馆的日常管理。保持阅览室、书库和走道的整洁、通风、畅通。定期检查图书馆内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处理解决。每天上下班检查水电气和门窗的安全情况。 3、发挥图书馆资源优势。配置本校图书馆中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类书籍和期刊,配合学校有关方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4、加强与相关年级教师的沟通,协助任课老师做好学生阅读课的安全教育,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相互踩踏的意外事故。 (十九)信息网络管理员 1、负责制订校园网络安全岗位职责,制订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2、加强校园网的监控,定期检查校园网的有关内容,防止和及时清理不良信息进入校园网。 3、发挥校园网资源优势。设置本校园网中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类的网页。配合学校有关方面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保存。 4、确保校园网安全使用。做好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学校信息中心的防火、防盗、防潮工作。 四、政教处 (二十)政教主任(德育主任) 1、结合重大节假日、重大宣传活动和寒暑假,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加强与教导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制订本校安全主题教育,实施各年级的安全教育活动,汇总安全教育活动资料。 2、负责制定本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青春期教育教师、青保老师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队伍作用。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各类特殊的学生的帮困帮学工作,提高班集体的安全管理和能力。 4、负责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凡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必须事先踩点,制订活动方案,统筹安排。健全班主任应急联络网。负责相关活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汇报和处置。 5、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组织文明班级评选工作。 (二十一)年级组组长 1、结合本年级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要求,负责制订本年级组安全岗位职责,负责制订本年级集体活动方案和应急逃生预案。 2、安排本年级组的安全主题教育课程和要求。指导各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落实本年级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教研组组长的沟通,加强与工会小组长的协作,负责本年级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处置工作。 4、指导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加强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5、加强文明班组建设。关心本年级组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督促本组教师自觉遵守师德公约。 (二十二)班主任 1、作为班集体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制订班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落实班级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班级的例行检查,发现特殊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重大问题直接向校长室或政教处汇报。根据学校或年级组的安排,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和逃生演练。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做好各种集体活动之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健全班级联系网络,便于突发事件能及时通知到位。主动加强与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家长的联系,妥善化解同学之间、学生与家庭、学生与社会之间的非原则性矛盾。 2、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随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关心学生身心、品行、思想、学业,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和变化,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 3、加强学生“珍爱生命”教育。通过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应急演练,组织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爱好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知识的教育、安全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加强学生自我防范和同学之间的保护帮助,学会自尊和尊重他人,学会回避风险的本领。 4、加强学生自律和他律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的规定和秩序,自觉遵守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应进入的场所,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善于树立典型性教育案例,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负责本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处置、联系家长等事宜。 (二十三)心理辅导教师 1、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负责制订本校心理教育计划。开设开好心理辅导课。定期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测查、讲座和培训。 2、负责本校师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针对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配合校长室、政教处、青保老师和班主任,做好个别化心理疏导,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密工作。 (二十四)青保教师 1、负责制订本校青保教师岗位职责。参与本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和应急演练。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未成年学生的维权、预防伤害、预防违法犯罪开展工作。列席班主任会议,掌握本校青少年学生工作情况。协助政教处、班主任做好特殊学生个案处理,做到“一人一卡”,落实帮教措施。定期与有关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街道青保干部、工读学校校外工作部的信息沟通,加大帮教力度。 3、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安全巡视。发现不利于未成年学生成长的事件,及时与派出所、交警、工商、市容、城管、文化执法等部门联系。 五、总务处 (二十五)总务主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制订本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食堂(学生盒饭)管理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学生宿舍管理员、校车驾驶员、水电维修工、后勤保洁员、学校门卫等员工制订本岗位安全职责。 2、落实本校后勤岗位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落实门卫、机动车驾驶员、食堂等重点安全岗位人员资质审查、培训。依照有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3、规范安全工作要求,做好本校门卫、机动车辆、食品卫生等后勤服务岗位的日常检查、定期抽查、专项整改。负责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治安安全工作。 4、负责巡查本校场地、教学大楼(含地下室)、学生宿舍、门卫,做好学校报警设备、技防设施、基础设施、特种设备、水电气安全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排除。做好安全台帐的整理。 5、参与本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配合校长室、政教处做好大型集体活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防、歹徒入侵的应急演练。 (二十六)财会人员 1、制订本校财务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财务室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室汇报。 2、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妥善保管学校贵重物品和现金。 (二十七)食堂(学生盒饭)管理负责人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若干规定》。学校食堂(学生盒饭)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特殊许可证,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和健康证。 2、作为学校食堂(学生盒饭)食品卫生直接责任人,负责制订本食堂安全管理职责。接受卫生、食药品、爱委会等部门的执法检查,接受学校总务主任、卫生保健老师的常规检查,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3、规范本食堂食品采购的索证制度。保留每天或每批次主食、副食和调味品采购单位的原始凭据备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分装、留样、清洁、消毒等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规范每天和每学期的准备工作和结束工作。规范学校食堂(学生盒饭)从业人员的晨检和操作时的着装。 4、定期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二十八)食堂或盒饭从业人员 1、食堂或盒饭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合格证书。平时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食监部门和学校总务主任的检查。 2、食堂或盒饭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每天上岗前自觉接受保健老师和食堂管理员的健康检查。一旦身体不适,应主动向食堂管理员提出安排其他岗位。 3、采购人员必须从有资质单位采购主食、副食和调味品,原始凭证须交食堂管理员保存。 4、操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加工着装的要求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和口罩,必须按食品加工各环节的要求按时按质操作。 (二十九)物品采购员 1、严格执行学校物品采购制度。根据学校需求,从有资质单位采购物品并现场验货,正规发票须交有关部门。在移交物品时负责向仓库保管员或使用者讲清楚采购物品的安全须知。 2、在采购、搬运、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三十)仓库保管员 1、对入库物品必须进行查点、验收、登记。有权拒收从非正规渠道(单位)采购的和不合格的物品,并负责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室汇报。 2、加强与采购人员或单位的沟通,主动询问购进物品的安全须知,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的安全须知。根据物品保存使用的特点,做好登记分类造册。妥善保管,做到“四定五防”即定室(橱)存放、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期检查和防尘、防潮、防霉变、防锈、防腐蚀。 3、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十一)校车驾驶员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2、每辆机动车必须配备专人驾驶。学校各部门因公用车,应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外单位或教职员工借用车辆,必须得到校长批准。驾驶员接到用车调度通知后方可出车。每次外出应填写出车记录。 3、校车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有强烈的责任感。保持学校车辆车况性能良好,确保外出或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安全。发现车况存在安全隐患或驾驶员身心欠佳时,应向总务主任汇报,决不允许勉强出车。 3、接送学生的校车驾驶员还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定期参加交警部门的业务培训。 4、接送学生校车必须具备相关证件和条件。具有全市统一的颜色、标志和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校车标牌。每年按规定增加安全技术临时检验。每次核定载客人数,禁止站立。每天行驶路径必须按照学校向交警部门申请的路线,不得随意更改。驾驶时应加强与跟车老师的联系,关注车内外的安全。 5、校车平时则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并设置醒目标志。不得已行驶在校区内,必须谨慎驾驶,远离学生的教育教学区域。碰到行人靠近时应主动停车避让。 (三十二)水电维修工 1、在总务处安排下,做好学校的水电等检查、维修、保养工作。所有水电检修的操作都应按照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不得违规。发现学校水电系统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主任报修。 2、建立学校内抢修水电工程的挂牌警示制度,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 3、在总务主任安排下,陪同外单位人员进校抢修水电或电器设备,并负责验收。 (三十三)学生宿舍管理员 1、执行本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负责学生宿舍技防设备的日常管理,每班上下岗必须巡查,交接班必须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平时保持地面干净,水电照明和防盗设施完好,消防设备到位,走道畅通,门窗和悬挂物牢固。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小家电产品和已过期家用电子产品。 3、随时关注入住学生的身心、品行状况。发现疑似问题应及时通知政教处、班主任、保健老师和家长。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汇报校长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与住宿学生的沟通,倾听学生意见,尽量满足学生要求,做好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加强与班主任和家长的联系,改进住宿生管理工作。 5、努力钻研业务,初步掌握青少年心理学、社会管理学和医疗卫生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三十四)门卫 1、必须是保安公司编制人员或经过公安部门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方能上岗。具备一定的保安知识和技能,按规定穿戴整齐着装上班。 2、严格执行本校安保工作制度,做到上课期间一律关闭校门。做好本校学生迟到登记工作和凭班主任出具证明离校登记工作。做好上放学期间家长来校在规定区域内接送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进校登记验证制度。凡外单位人员(包括家长和校友)进校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填写教育局统一制作的“会客单”。经电话联系本校有关部门或老师确认后,发给教育局统一制作的“访客证”,督促其挂牌进校,并在离校时收回。对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证件不齐备的来访人(车),可制止其进校,并及时向校长室或青保老师报告,严防与本校教育教学无关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4、每天加强校门周边、校园场地、教学楼的巡视清场工作。发现学生滞留或有危险行为要耐心劝阻劝解。发现教学楼教室门窗未关应及时帮助关闭,开启应急照明和技防设施。及时处理无人认领的不明物品。 5、执行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民警巡视工作。发现校门周边有形迹可疑人员、乱停车、乱设摊、乱堆物、环境卫生差等现象,有责任用值班电话告知校外法制辅导员、派出所、交警、城管、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向校长室或青保老师报告。确保校门技防监控设施运作正常,确保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良好。 (三十五)保洁员 1、在总务处安排下,做好学校的保洁工作。所有保洁操作都应按照相应工种的安全要求进行,不得违规。及时清除因天气变化、学生用厕、维修施工等带来的楼道水迹。发现学校走道、厕所等场所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主任报修。 2、建立学校内保洁工作的挂牌警示制度,注意操作现场的安全。 六、安全兼职岗位 (三十六)、安全联络员 1、安全联络员由学校中层干部担(兼)任,负责传达教育局和上级安全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订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和创建方案。负责向教育局反馈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协助校长接受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检查,组织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 3、参与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和演练,参与学生安全宣传教育。 4、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台帐记录,收集学校安全工作资料。 (三十七)值日负责人 1、每天由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兼任的当日值日负责人必须挂胸牌到岗履行职责。每天如实填写值日记录。 2、保持与每个护导教师的联系,及时处理护导教师反映的问题。 3、对学校重要地方重要部位必须亲自巡查,有学生集体活动必须巡查,灾害性天气必须加强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向校长汇报,提交学校行政会议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解决。 (三十八)护导教师 1、当日护导老师必须挂胸牌,准时到岗履行职责。 2、值勤时保持与学校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巡视,加强与护校交警或交通协管员的联系,加强校门的治安防范。确保放学后校园无滞留学生和无关人员,确保水电和门窗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值日负责人汇报。 3、协助值日负责人做好灾害性天气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工作。 (三十九)特种设备管理员 1、负责制订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学校制(修)定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教导(政教)处安排下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逃生演练。 2、维护学校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正常,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台帐。全程陪同特种设备保养公司到现场维修保养。一旦学校特种设备发生故障,立即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督促保养公司尽快赶到抢修。 3、定期参加特种设备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七、学生 (四十)学生 1、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各公共场所的法规制度。遵守《上海市中学生守则》、《上海市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树立“珍视生命、关爱他人”的理念。根据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学习掌握《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中的知识点和技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和应急演练,掌握自我防范、规避风险的能力,培养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3、自觉抵制危害青少年成长的行为,远离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环境。不携带管制刀具、玩具手枪、弹弓、易燃易爆等容易危及自身或他人的物品进校,不携带黄色淫秽读物报刊、音像画报等引诱教唆毒害青少年的不良文化制品进校。不随意嬉戏打闹。不吃(喝)来路不明的食品(饮料)。 八、附则 1、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2、各幼儿园可参照本工作指南,自行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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