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卢湾区淮海中路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0-12-21 04:09:19   作者:   
学校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依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为落实教师“一岗两责”(即每位教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既要落实教学工作岗位职责,又要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制度,确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上学期间的安全,组织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检查学校各项安全设施,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防范措施,检查安全岗位职责落实情况。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及辅助用房、食堂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与卫生大检查,并在日常管理中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以杜绝校园安全隐患。师生饮食卫生、交通、用电、用水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并常抓不懈。对涉及安全问题的校外活动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 二、学校领导、部门岗位职责:(载自《淮海中路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1、 校长职责 ⑴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 ⑵ 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⑶ 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⑷ 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师生外出活动备案制度。 ⑸ 负责全校安全信息报送和各部门信息沟通工作,确保上传下达,各方沟通。 2、 总务处职责 ⑴ 经常进行校舍、教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报修; ⑵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⑶ 加强学校财产和经费的安全防盗管理,自觉遵守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严防失窃; ⑷ 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人员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经常对教室照明设施进行检查。 ⑸ 领导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特殊情况发生时的工作预案的具体实施。 3、 教导处、大队部职责 督促教师遵守《淮海中路小学教学安全制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制》,并做好常规检查。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⑵ 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严禁楼道、教室内奔跑追打; ⑶ 加强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学生参加校内劳动时,应严格遵守《淮海中路小学学生安全劳动制度》;组织学生外出时,应严格遵守《淮海中路小学学生外出活动规章制度》 ⑷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负责学校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体育教学的安全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完好无教学事故。 ⑸ 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4、 教职工职责 ⑴ 严格组织课堂教学,实验课、体育课、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如:上课时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学生群体,学生从事各类教学活动、体育活动或实验时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与严格管理下进行,学生不得擅自带剪刀、美工刀等利器到学校,以确保无教学事故。 ⑵ 密切注意学生行为,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⑶ 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1、班主任: 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课间活动、所任学科上课、班队会、午会、大扫除及组织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等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疾病的防控、晨检、出勤及疾病上报与追踪等)。以及学生校外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等安全教育。 对于未请假而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弄清原因,并报卫生教师老师。 学生在校生病,教师不得让其独自回家,应首先带去看医生,然后再送其回家或及时通知家长接回。 班主任和教师必须要随时随地关注本班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那些有心理障碍的个别生,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原则上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副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2、科任教师 负责任课期间学生安全及代班主任时班主任应承担的职责。 要留心学生在课堂上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偶发事件,并与班主任联系等。 学生放学后,如确需留学生个别辅导的,课任教师必须在校在场,严禁由学生代为管理。 3、护导教师: 护导教师必须严格遵照《淮海中路小学值勤制度》,佩带“护导老师”挂牌,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护导工作。 负责学生课前、课间、午休期间学生的安全。劝阻学生不奔跑、指导学生文明休息、文明活动。 遇校内突(偶)发事件,护导教师或当班教师应及时报告总护导或校领导,并协同处理。 总护导老师负责检查各护导岗位老师的护导情况,并作好缺勤、偶发事件等记录。 4、体育教师: 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要求,按教学计划上课,穿好运动装及球鞋。 课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场地、器材事先进行检查。 上课前,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休、病休记录。 在课中一定要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对运动量大、有危险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课中体育老师不得随意交谈,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送卫生室处理。(能处理的卫生老师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卫生老师要陪同学生及时上医院。 5、卫生老师: 每天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每天统计学生的出勤、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教师做好开窗通风工作。 每周四对学生做好卫生知识、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等宣传。 做好六病防治工作。 按照“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处理好卫生室的常用药品。 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在第一时间内陪同送入就近医院救治。 6、各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人应保证专用教室的运行顺畅,并严格按照专用教室管理规则执行。 负责本室各种设施(如:门窗、教学仪器、教具、电灯、电脑、室内各种使用物品)的安全检查和防盗。如发现损坏应立即保修处理。 对存在的危险隐患,要及时通报后勤组保修,平时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不得出现任何伤害事故苗子。 要自觉做好或者督促学生做好(专用)教室使用记录,全部使用结束要对(专用)教室进行卫生、安全等检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下班前必须在例行检查,杜绝隐患。 其他人员使用专用教室(常规人员使用除外),必须经校长室、教导处同意。 6、全体教师:遵照:《淮海中路小学教学安全制度》执行 上课: 教师准备好相关教学用品,按时进教室上课,不无故迟到。 上课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因故离开课堂,到办公室或到教师外接电话、打手机。 上课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不能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制止或防范可能发生的学生间的意外。 上课过程中关注学生的个体,不用带有挖苦性的语言刺激学生,妨碍学生的正常听课。 学生上课期间,如因个别学生病假补课,不得随意将学生独自留在教室内。 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事故、病发等)按照相关紧急预案处理,不得延误。同时在事后在相关部门备案。 下课: 护导教师要按时到岗,在指定的岗位来回巡查,及时对周围的学生开展文明休息的教育。 其他任课教师也负有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责,应该及时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教育。 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时时针对不同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处处讲,常抓不懈。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以任何借口将学生赶出教室和校门。学生中途离开学校必须由班主任开具出门条方可放行。 食堂管理员: 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协同总务处、卫生室把关做好食堂安全卫生、食品质量等工作。 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同时督促协同卫生室做好每个班级一位教师的健康证申领检查工作。 定期为食堂进货,不过多存货,以免货品超过规定的保质期。在学期初和学期结束之前,重点打扫食堂环境和清理调味品、食品等。 严格把关主、副食品的质量。做到进货渠道证明清楚、检查到位。一旦发现食品不新鲜等问题,及时向供货商提出调换或启动第二套方案。 每天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健康上岗。检查食堂环境、设备、冰箱、餐具清理、消毒保洁、生熟分开等,随时抽查保证加工时间不提前。 做好食堂食品留样。保证食品安全和饮水卫生。每天指导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结束工作。保证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门卫人员: 日班: 1、热爱学校,热心为学校师生服务。 2、按时到岗,做好有关的交接及相关记录,下班时必须等夜班人员巡视好以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上班时不做私活,不看电视,不听音乐。 4、对于进出校门的外来人员加强询问并做好登记。 5、所有本校教师进出校门必须由本人填写进出登记。 夜班: 热爱学校,为学校的安全负责。 每天按时到岗(提前15分钟),与日班进行交接,到岗后及时对学校大楼进行巡视,有问题及时汇报,并作好相关记录。 巡视完毕后立即检查报警系统,没有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员工不得进入学校。 做好和第二天值班人员的交接,相关事宜必须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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