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学校校服采购及送捡流程》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校服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校长,教导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
2、召开校级家长委员会,听取家委会意见决定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和所购校服标准。
3、学生家长根据自愿的原则填写学生校服定单。
4、根据《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与相关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完成整个采购流程。
5、如相关生产企业被市质量技监部门列在“黑名单”之内的,学校将拒绝与之签订合同。如采购校服被抽查出有
问题的,要按合同约定办理退货等事宜,并报区教育局。
6、查检校服质量标识和质量报告。并按要求抽检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
7、在产品监督抽查和学校送捡均合格后才发放校服。
8、学校校服采购制度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学校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活动中穿着校服。(如每周的升旗仪式)
10、学校在每学期发放校服之前,公示该款校服的质量检测报告。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