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保险理赔指南
一、总工会: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 淡水路464号103室
须带:1、身份证;
2、出院小结;
3、医疗费原始收据;(注意要回原始单据)
4、申请书。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肇嘉浜路12号(瑞金二路、打浦桥附近)
须带:1、身份证;
2、出院小结;
3、收费明细单和医疗费原始收据;
4、申请书。
三、教师门急诊、住院医疗保险(由平安保险公司理赔)
常熟路8号、巨鹿路417号(近陕西路)。
可在指定的上海邮政局的116个网点开设的专门窗口直接交理赔材料
卢湾支局思南路7号 即:领取“邮政专用信函”
门急诊:1、医保发票原始收据及药费明细清单;
2、急诊 口腔科疾病 无法提供药品明细清单的则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1、身份证复印件;
2、含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空信封一只。(贴足挂号信费用的邮票、开好地址,用于保险公司寄回原始收据)
四、医保办医疗费用申请补助 重庆南路10号
把身份证、出院小结、收费明细单和医疗费原始收据交学校经办人,由学校经办人统一办理,(学校经办人每月5日—10日上交区医保办)
注:医保办补助后,原始单据不再退回,所以必须前面三项理赔完后,最后到医保办。
以上顺序仅供参考,如有不妥,请与教育工会联系。
联系电话:63871791 联系人:谭洁慈
教育工会
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