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校教职员工住院及手术补助条例(暂行)
为体现学校工会对所有教职员工的人性化关怀,特制订本条例。
一、 适用范围:
凡本校教职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者适用本条例。
直系亲属系指:父母,配偶,子女。
二、 基本程序:
由本人向所属工会小组长、工会委员或工会主席提出事由,工会委员讨论决定,由工会主席或女工委员给付款项。
三、 具体办法:
1、 老师因急病住院治疗,工会补助200元。
2、 老师住院手术者,小手术补助300元,大手术补助500元。
3、 直系亲属住院手术者,视其轻重程度给予200-400元补助。
四、 款项支出:
用于以上补助的款项由工会帮困专项基金支出。
淮小工会
20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