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新)媒体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9-23 11:21:01   作者:淮海中路小学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新)媒体管理制度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办社会满意的学校”,立足“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发展的学生培养方向,扩大和提升学校教育的影响力和宣传力度,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定期推送,不断提升高质量办学的内驱动力。

 

1、学校校长是(新)媒体宣传内容和对外发布的最终审核者和裁定人。

2、推送的相关内容要求真实可信,有一定的宣传价值和教育意义,体现一定的新闻时效性。同时体现学校“学习是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办学宗旨。

3、(新)媒体的发送以“精简,快速,有益”为准,所有涉及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旨在体现教育的社会效益与价值,增强学生校园生活丰富性的需求,体现学校教育的情怀、价值与追求。

4、各部门负责人在项目活动启动之时,兼顾学校教育宣传的需求,可以与分管校长(负责人)商议是否准备推送黄浦教育,遵循“黄浦区校园活动预报制度”,将学校即将开展的活动新闻素材预报黄浦区教育局宣传教育科。

5、各部门负责人在各单项活动结束之后,根据活动的效果和对应的教育效应,撰写新闻稿,选择清晰的合适的活动照片,一同发送审核。审核可以通过也可以不通过。

5、(新)媒体的发布与推送由校长指定相关负责人审核,再交由校长审核,随后报送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发送。

6、对于发送成功的新闻由学校信息管理人员予以及时登记。学校推送成功的校内新闻由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及时上传教育局各对应宣传予以及时登记。

7、对于采纳和推送成功的新闻报道,在学校学期绩效中予以奖励。

 

学校(新)媒体管理、审核发布制度解释权归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校长室。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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